各县区委组织部、科协、人社局、科技局,各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医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促进人才成长,团结引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投身“五区”建设,为打造“最美转型城市”贡献智慧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2022年萍乡市优秀科技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发表的、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自然科学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能够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对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在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5.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6.在市、局级以上(含)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等奖励的科技成果不能申报,但在此基础上撰写的学术论文可以参加评选。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能申报。译作、著作、综述、报道、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不属于学术论文范畴的文章也不属于申报范畴。
(二)申报对象
1.在萍乡地区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技术应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
2.我市多人合作撰写的论文可由第一作者牵头联合申报,但申报对象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
3.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
4.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二、评选标准
申报对象根据论文的情况申报论文评审等级。
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学术论文一等奖:
(1)在基础理论研究上有重大发现、突破或创造性进展,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应用技术研究上有重大发明或创造性贡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主要评选标准: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或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学术论文二等奖:
(1)在基础理论研究上,有较大的突破和发展,达到国内水平和省先进水平。
(2)在应用技术研究上有贡献,达到国内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
主要评选标准: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科技学术论文三等奖:
(1)在基础理论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绩,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2)在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上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达到省内或市先进水平。
主要评选标准:在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或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对象填写《萍乡市优秀科技学术论文评审表》,申报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参评。
2.申报论文及相关材料(须提供纸质版):
(1)论文纸质版(一式八份);
(2)论文所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件(一式一份);
(3)能反映论文成果的检索证明、科研项目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
(4)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上传会议论文汇编封面和目录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第(2)(3)(4)类材料请装订在一起。
(二)申报渠道
1.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报论文,由县区科协、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负责组织征集工作,并按学科(专业)分类汇总报市科协;
2.市科协所属学会直接负责自身学科(专业)的论文组织征集,并汇总报市科协;
3.各高校科协、医院科协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征集工作,并按学科(专业)分类汇总报市科协;
4.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未建立科协组织的的,可由单位内的技术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征集后,按学科(专业)分类报送市科协;
5.申报论文作者无单位或未参加科技社团的,其论文可直接报送市科协;
6.申报论文不能多头申报,每位作者最多申报两篇论文(含联合撰写的论文),否则将不受理其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截止。
(四)审核推荐
各县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医院科协及有关单位作为审核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按照通知中的要求(主要包括申报范围、对象、条件、论文申报表和论文及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论文根据其申报表注明的论文所属专业进行分类汇总,于6月30日前,将收集到的申报论文及佐证材料,连同《萍乡市优秀科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科协。
(五)专业分类
申报对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在报送的申报表“所属专业”一栏按以下八大专业分类填写论文所属专业类别:
1.理学类(数学;力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2.农业科学类(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学;食品科学技术等);
3.医药科学类(公共卫生;疫病防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护理学;心理学等);
4.土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5.机械电气(工程与技术科学;测绘科学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科学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等);
6.电子信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等);
7.化工材料(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纺织科学技术等);
8.综合(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等)。
(六)注意事项
1.论文原文(发表期刊、会议论文集、会议交流论文原稿等)只保留题目、关键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2.申报论文须用中文撰写,如原论文为外文,需先译为中文方可申报;
3.已获萍乡市级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受理申报;
4.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5.论文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四、其他事项
1.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成立市科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通过初审的申报论文进行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向申报对象颁发科技学术论文等级证书。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2.获奖的科技论文可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评先评优的依据。获奖论文将汇编成《萍乡市2020年-2022年优秀科技论文集》。
3.联系方式:市科协学会部(市行政中心2号楼606),0799-6878591。
附件:
1.萍乡市优秀科技学术论文评审表
2.萍乡市优秀科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萍乡市科学技术协会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萍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